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居民医保最新缴费标准…

 新闻资讯     |      2024-09-02 02:30

  8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保险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损、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夯实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制度基础,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提升保险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紧盯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风险防范制度体系。要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为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

  8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要对网络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明确各类主体责任,落实网络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要厘清安全边界,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近日,商务部等4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各地自主确定上述8类家电的具体品种。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习惯、消费市场实际情况、产业特点等,对其他家电品种予以补贴并明确相关补贴标准。鼓励地方采用支付立减、发放个人实名代金券等不同方式,尽快让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提升消费者享受补贴体验和获得感。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持续做好居民医保筹资工作,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

  近日,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促进市内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通知》,现有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适用《办法》;现有北京、上海、哈尔滨等13家外汇商品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同时,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办法》明确,市内免税店的销售对象为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市内免税店采取市内提前购买,口岸离境提货的方式。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平等对待中央企业内部和外部各市场参与主体,破除行业垄断和保护主义,完善企业内控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中央企业应当支持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不得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限制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

  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明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

  近日,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大以旧换新惠民支持力度,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